本年3月27日,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灵武分局接大众反映,灵武市临河镇下桥村薛家沟有人倾倒废水。生态环境法律和监测人员赶赴现场展开头绪核对。经查,废水倾倒点坐落宝丰循环经济工业园B区西侧的薛家沟中段,监测人员对沟道内废水采样监测,成果显现所倾倒废水超支。生态环境部分联合公安机关巡线摸排,发现了疑似倾倒废水车辆,经采样检测比对剖析,罐车内残留废水与倾倒现场的废水特点共同,后经判定倾倒在水沟内的不明液体至少具有毒性物质的风险特性,归于风险废物。
经溯源查询,倾倒的风险废物悉数来历甘肃兰州盛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查,本年1月,嫌疑犯郭某、王某某等人以延安弘海动力有限公司的名义与甘肃兰州盛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假造杀虫双母液购销合同,购销杀虫双母液2000吨,每吨5元;又以延安3家运送公司名义与甘肃兰州盛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定运送合同,约好运送费用为每吨350元。之后,嫌疑犯张某某、贺某某伙同郭某等人,将兰州盛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40车1200多吨杀虫双母液拉运至宁东镇和灵武市进行不合法倾倒。到案发时,共从甘肃兰州盛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拉运1600余吨风险废物至重庆和宁夏境内不合法倾倒。
公安机关依法对甘肃兰州盛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张某某、王某,承包处置者郭某、王某龙,车辆驾驶人刘某某以及违法倾倒者贺某某、张某某等合计10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并对兰州盛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刑事立案。现在,银川市公安局食药环分局已将案子移送银川市铁路运送检察院提起公诉和生态危害追偿。
2023年,有大众向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告发有人使用暗管排污。法律人员经过摸排,于当年4月27日,在吴忠市同心县平态林饲养专业合作社院内发现倾倒的不明赤色污染物。经查,嫌疑犯王某租借同心县丁塘镇金家井村平态林饲养专业合作社内的一间牛棚,在未办理建设项目环评等手续的情况下,出产染料600多公斤,后以10万元价格卖给河北省辛集市的熊某。期间,王某将出产的悉数过程中发生的污水未经处理经过暗管不合法排放至饲养场院内,后又将清洗染料罐的污水悉数排放在该饲养场院内,形成院内土壤大面积污染。经判定,被污染土壤具有浸出毒性和腐蚀性,归于风险废物,该环境污染行为形成各项经济损失184.0216万元。
现在,银川铁路运送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银川铁路运送法院依法作出判定,判定被告人王某犯对环境形成污染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10月,并处罚金5万元。